甘肃飞联建设有限公司:
本委已受理赵亚丽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(天劳人仲案〔2025〕2号),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、申请书副本、开庭通知书。限你公司在公告起30日内到本委(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人社大厦1区201室,电话0938-8327609)应诉,逾期视为送达。本委定于2025年3月27日15时开庭审理此案。请准时参加庭审,如不按时出庭,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。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,逾期视为送达。
2025年2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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