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水市
政策通知公告

关于注销秦州公安部分政务新媒体账号的公告

2025/04/14 1.7w 阅读 443 点赞

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新媒体资源配置,加强政务新媒体的统筹管理,统一政务信息发布渠道,提升政务信息发布与服务效能,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、高效、便捷的警务信息服务,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“秦州公安”今日头条号、“天水秦州城区交警”微信公众号(订阅号)、“秦州城区交警”微博,“秦州公安分局郊区交警大队”微信公众号(订阅号)、“秦州郊区交警”微博,“秦州禁毒”微信公众号(订阅号)自2025年4月15日起停止更新内容并正式启动关停注销程序。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,敬请谅解,也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秦州公安工作的关注和支持!

广大网民朋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继续关注秦州公安工作动态:

1. 微信公众号:搜索并关注“秦州公安”官方微信公众号,获取最新的警务资讯、安全防范知识、办事指南等内容。

2. 新浪微博:关注“秦州公安”新浪微博,与我们实时互动,了解警务工作进展,参与话题讨论。

同时,我们真诚地欢迎广大网民朋友继续为秦州公安的发展建言献策。您的意见和建议是我们不断前进的动力,我们将认真倾听、积极采纳,努力改进工作,提升服务水平,为广大群众创造更加安全、稳定、和谐的社会环境。

特此公告。

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

2025年4月15日

免责声明: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。如有疑问,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。

评论 (2)

我
苏
苏州市民2026-03-18 15:30

非常实用的信息,感谢分享!

科
科技爱好者2026-03-18 14:20

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,有帮助!